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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固定资产后续计量之重估价模式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固定资产后续计量之重估价模式

重估价模式:确认为资产后,如果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其账面金额应为重估金额,即该资产在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去随后发生的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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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0.6学时 关键字: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国际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后续计量,重估价模式

重估价模式:确认为资产后,如果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其账面金额应为重估金额,即该资产在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去随后发生的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课程售价 ¥31
教师介绍

赵春光

博士  教授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系

研究领域:公司治理、会计信息相关研究

社会兼职:财政部会计准则组咨询专家;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职业经历:2005年美国亚立桑那州立大学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成果:《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经济后果与博弈》,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11;《环境会计的理论与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12;《节能服务合同财务与会计问题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12

中国会计视野AFDI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智能财税管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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