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1日,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4〕27 号),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办法分总则、监督检查分级分类、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及结果运用、附则共六章三十七条。本课程从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与风险防控措施、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等角度来解读。
2024年11月21日,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4〕27 号),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办法分总则、监督检查分级分类、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及结果运用、附则共六章三十七条。本课程从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与风险防控措施、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等角度来解读。
财政部政府采购专家,中物联公共采购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专家,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政府采购法》修订工作小组成员,《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起草小组成员,参与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参加WTO《政府采购协定》(GPA)谈判工作。主要学术论著:《政府采购制度研究》、《政府采购典型案例评释》、《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政府采购》、《我国政府采购法与GPA比较研究》、《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制度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