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9日,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财发〔2022〕1号)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止。本课程将详细解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课程适宜对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
2022年1月19日,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财发〔2022〕1号)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止。本课程将详细解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课程适宜对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

财政部政府采购专家,中物联公共采购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专家,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政府采购法》修订工作小组成员,《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起草小组成员,参与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参加WTO《政府采购协定》(GPA)谈判工作。主要学术论著:《政府采购制度研究》、《政府采购典型案例评释》、《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政府采购》、《我国政府采购法与GPA比较研究》、《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制度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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