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基本原理课程的基础上,以应收款项保理的会计处理为例,进一步讲解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的基本原则在实务中的运用。 课程适宜对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基本原理课程的基础上,以应收款项保理的会计处理为例,进一步讲解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的基本原则在实务中的运用。 课程适宜对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学士 CPA/注册税务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技术总监
研究领域:熟悉与注册会计师执业密切相关的各项经济法规;熟悉中国会计、审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审计准则,在会计、审计业务,尤其是国内企业上市的相关业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职业经历: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技术与专业标准事务合伙人。曾在国内、国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技术部门任职多年,并于2005~2007年期间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准则起草组成员。
主要研究成果:《会计学撮要》、《计学撮要2013》和《计学撮要2015》的主要作者
客服热线:400-900-5955
合作联系:贾老师:021-69768030
elearn@snai.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