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切实解决我国企业相关的会计实务问题,同时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2021年1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其中涉及两个问题,一是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二是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本课程主要讨论和分享的是第二个问题,首先从基准利率改革的背景出发,探讨基准利率改革可能带来的潜在影响,再者通过准则原理、并结合实际实例进一步来说明,如果企业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时候应当如何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切实解决我国企业相关的会计实务问题,同时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2021年1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其中涉及两个问题,一是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二是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本课程主要讨论和分享的是第二个问题,首先从基准利率改革的背景出发,探讨基准利率改革可能带来的潜在影响,再者通过准则原理、并结合实际实例进一步来说明,如果企业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时候应当如何处理。

注册会计师/加拿大特许注册会计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咨询服务部门的高级经理、会计专家
研究领域: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业务
社会兼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财务会计前沿课程讲师
职业经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咨询服务部门的高级经理、会计专家,主要侧重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业务;全程参与财政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修订;自2013年起,担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财务会计前沿课程讲师;撰写并公开发表了多项会计专题研究。
主要研究成果:撰写并公开发表了多项会计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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