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下方二维码分享课程: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解读

本课程主要对2017年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做了深入解读,包括以下内容: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 收益和库存股;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工具在报表的列示与披露。 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本课程适宜对象:会计和审计人员

课程评价

14个评价 0分
购买课程后才能评论
课时:2.3学时 关键字:企业会计准则 金融工具列报

本课程主要对2017年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做了深入解读,包括以下内容: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 收益和库存股;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工具在报表的列示与披露。 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本课程适宜对象:会计和审计人员

课程售价 ¥70
教师介绍

江百灵

副教授,研究生导师


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澳大利亚资深公共会计师FIPA AU,英国资深财务会计师FFA UK。

研究方向 & 主讲课程:企业会计准则、全面预算管理。
在读书与工作的三轮循环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深厚的理论功底,曾为宝钢集团、海尔集团、美的集团、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中国招商银行总行等众多大型企业集团提供专业培训,兼任多家公司独立董事与顾问。

中国会计视野AFDI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201082
备案:沪ICP备05013522号     沪ICP备2020029195号

联系我们

  • 客服热线:400-900-5955
  • 合作联系:贾老师:021-69768030
  • elearn@snai.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