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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课程主要内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确定审计业务承接的前提存在条件 业务约定书的主要内容 业务承接相关内容 课程适宜对象: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注册会计师 其他对审计准则感兴趣的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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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0.8学时 关键字:审计业务承接,审计准则第1111号

课程主要内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确定审计业务承接的前提存在条件 业务约定书的主要内容 业务承接相关内容 课程适宜对象: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注册会计师 其他对审计准则感兴趣的学员

课程售价 ¥50
教师介绍

李劲松

    注册会计师/ACCA/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高级会计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

研究领域:企业IPO、投资和并购相关的审计服务、财务舞弊、财务尽职调查等

职业经历:先后任职外企财务总监、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任职上市公司宏英智能独立董事。

中国会计视野AFDI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智能财税管理证书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备案:沪ICP备05013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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